****
发布于2024-03-07 15:57:28
请问老师(委托加工业务中,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,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;若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,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记入“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”科目的借方。)这段话是什么意思?
云南成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回答于 2024-03-07 16:06:27
收回后直接出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,交的消费税是不能抵扣的,计入成本 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,消费税可以抵扣,记入“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”科目的借方。
推荐问题
2024-03-07 20:31:02
2024-03-07 20:06:18
2024-03-07 18:44:27
2024-03-07 18:37:03
2024-03-07 18:36:34
头条新闻
全国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费是多…业内新闻
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即将结束头条新闻
成泽会计网校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…考试资讯
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考试资讯
初级会计考试打印报名信息表怎么填…业内新闻
会计就业小技巧做账资讯
发票没确认用途是否需要入账确认?考试资讯
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考(中专-大专-…头条新闻
成泽教育2023年,开工大吉!做账资讯
企业取得“三代”税款手续费收入,该…我要提问
每个问题请间隔5分钟,未购课仅能提交3次问题
联系客服
18725135855
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
赶紧报名加入,一起学习吧!
QQ客服
成泽财税教育
1091042955
微信客服
成泽财税教育
18725135855
电话客服
成泽财税教育
18725135855
9:00-21:00